(五)体检
体检组织和标准。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招聘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监督部门核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局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如:专科毕业生除缴纳五险一金外(用人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1086.71元、472元,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561.34元、472元。合计2592.05元),至少可拿到手中的工资为4147.66元,半年后可享受南疆津贴660元,合计4807.6元。
2、用人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3、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按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4、管理工作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
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 轮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联系人: 古丽革乃·麦麦提、于江花
联系电话:0996-4682368、4682378m.sdsgwy.com
报名邮箱:ltrskszx@163.com
| 新疆巴州轮台县招聘编外国语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 ||||||||||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曾用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政治 面貌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 毕业院校及时间 | ||||||||||
| 户口所在地 | 联系电话 | |||||||||
| 工作 简历 | ||||||||||
| 家庭 情况 | ||||||||||
| 资格 审查 | ||||||||||
| 县人力资源市场签章: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 | 县纪检监察部门: | ||||||||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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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1、本人要如实填写全部项目,部分项目无内容的,填“无”,填写不属实的取消资格。 2、由于填写错误而影响到正常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体检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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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在考生被聘用以后存入个人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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