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考比例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18年6月30日上午 8:30-11:00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3.中职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含70分)。
2.面试方式与内容
小学教师采取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分值100分(其中试教80分、综合测试2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教和技能展示(说故事、唱歌、舞蹈、美术、弹琴)方式,分值100分(其中试教60分、技能展示4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和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中职教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试教准备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http://m.sdsgwy.com/
(三)综合成绩
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职业中专教师按试教占40%、技能测试占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咨询电话:0745-8830699,监督电话:0745-8852800(纪委监委),0745-8827641(人社局),0745-8826305(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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