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http://m.sdsgwy.com。
2.考试方式
(1)应聘01-19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专业能力,科研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
(2)应聘20-53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讲占综合成绩的25%,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
(3)应聘54-58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4)应聘59-60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20-58岗位,主要内容为申论;59-60岗位,主要内容是申论和高校管理案例分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等能力,总分100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46144(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731-82946125(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