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学生认知、语言表达、板书设计等综合素质,以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标准。其中,蒙汉双语岗位考生须用汉语说课,美术、体育岗位须展示专业特长、专业技能(所需器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2.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考试出现名额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等额递补。
3.专业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满洲里市人才网。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考生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聘用和待遇
1.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考生聘用根据报考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 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4.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31376
技术支持电话:0470-6234572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470-626201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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