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监局大楼一楼大厅、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0792-4222660(办公室)
13979214595(王女士)
市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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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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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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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每位考生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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