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1.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名额之比未达到2:1的,按比例减少岗位计划数;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辅导员、教学秘书、心理健康教师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知识等。
实验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实验室相关管理、建设知识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心理健康教师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量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考核时间、地点的安排
考核时间地点见笔试、面试安排公告。
3.考核总成绩的公布
公开招聘考核结束后,考核总成绩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和学校人事处主页进行对外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等额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审核和测试结果将作为拟聘参考意见。http://m.sdsgwy.com/
招聘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老师
电 话:0951-2066814;0951-2066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