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其中应聘辅导员者,重点测试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符合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370-3126828;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0-3111066(学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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