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0416-2912898、0416-2863905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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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小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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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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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将无条件服从考试组织部门做出的考试成绩无效、不能进入面试、不予聘用的决定,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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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高中起点)注明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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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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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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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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