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生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
2.时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名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可于6月3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1.5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1.5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
6月12日,公布调整后的设岗县招聘计划数、全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对象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量为15分钟,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预录取
(一)直接志愿录取
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到县到学段到学科,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的设岗县教育局参加面试。征集志愿后,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4。
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各有关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
选定聘用岗位
设岗县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拟聘用人员成绩,分直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批次,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在已公布的招聘岗位中选定聘用岗位。
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拟聘用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文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行。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其它规定
(一)截至2019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截至2019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纳入招聘范围(已办理违约手续的除外)。
(三)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四)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两年内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在编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六)面试或体检时,如出现招聘对象的考试成绩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拔,则并列者都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七)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八)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tg.hunbys.net)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王武。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lgcai99@sina.com.cn。
报考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报名期间,报名咨询电话的咨询时间为每天8:00-20:00(午休时间除外),其他电话的咨询时间仍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31-82116077。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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