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拟招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如有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录用和待遇
1.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待遇
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20002。http://m.sdsgwy.com/
张家港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