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姜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怀孕人员除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按照指定网站公布的时间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实施。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姜堰区教育局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本公告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区教育局)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285110(区纪委)http://m.sdsgwy.com/
泰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