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63852172、63833981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63811026(区教委)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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