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按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7年修订) 》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 5 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准调动。
聘用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72-5022702(9:00-12:00,15:00-18:00)
招聘监督电话:0372-5022705(9:00-12:00,15:00-18: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037884870
附件2
2019年龙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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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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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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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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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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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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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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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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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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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地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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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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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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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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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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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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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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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符合以上加分政策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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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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