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怀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怀仁市政府网(www.zghr.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仁市政府网站(www.zghr.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怀仁市教育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领导组批准后,报怀仁市人社局;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0349-3024105
监督电话:0349-3040095
考务咨询:0349-3054777 http://m.sdsgw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岗)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地考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派出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2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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