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考核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个人报考意向及各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所报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工作先进行我县招教录取,再进行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录取。
学科报考人数与设岗数等额时,体检对象成绩不低于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差额招聘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按设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具体办法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入编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任学校服务期不低于3年。首聘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违反聘用规定者,首聘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我县任何事业单位招聘,不得享受最近一学期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以及最后一年未及时发放的乡镇工作补贴、奖等。
考生一经聘用需须在7天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补录。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 2708871
上蔡县教育局:0396- 6966672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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