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在临夏州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http://m.sdsgwy.com/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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