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时间: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后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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