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及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岗位调剂。根据报名情况,笔试成绩及格且未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本人申请可以调剂到报名时因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不足而取消的岗位,申请人申请调剂时须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调剂的具体公告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5.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每个岗位的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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