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政治理论和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认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晋源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认证报告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下同)。
2、已就业的还需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3、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再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的,需登录晋源招考平台(www.jyzkpt.com),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事宜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再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递补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全部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之后招聘所有程序均不再递补。
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2、面试形式: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人员为讲课(根据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特长,自行准备教具),应聘幼教岗位人员为讲课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包括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其中:钢琴必考,唱歌、跳舞、绘画自选一项)。
3、面试具体流程见面试工作方案。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时段同一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以上。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名单将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http://m.sdsgwy.com/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招考公告,同时设立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351-65925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2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
身份证号 |
|
学 历 |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 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
服务基层 项目名称 |
|
||||||
|
服 务 地 |
|
现在是否在职 |
|
||||
|
服务起止 |
|
合同服务期限 |
|
考核结果 |
|
||
|
服务地考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
派出(管理)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
|
注: 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即可;“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农技特岗由市农业部门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县、区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
|||||||
太原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