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8、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
9、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规定条件的,按有关文件给予补助。
10、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驻村实习报名方式
方式一:填写《大丰市“985”高校毕业生驻村实习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邮箱:dfzzbzgk@163.com,m.sdsgwy.com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方式二:3月,我市将到贵校召开“985”高校村官工程宣传推介会,可到现场咨询、报名。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0515—83818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