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以机要件或派专人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7月上旬,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人选。在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和“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学生党员优先选聘、学生干部优先选聘、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优先选聘。
(六)体检
7月中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人选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以机要件或派专人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七)培训与录用
7月下旬,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全省统一培训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岗前培训。
选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已入围选聘人员主动放弃应聘,或已选聘人员在签订合同后,未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个月未到岗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选派去向和任职
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结合所学专业安排到村工作。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管理和保障
(一)管理工作
1、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任职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3、大学生村官必须到村工作,选聘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乡阶段性中心工作,到信访、综治等岗位和重点工程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锻炼、提高能力,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待遇保障政策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期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到恩施州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2.5万元,到省内其他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2万元。未达到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等三项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担。
4、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招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招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考录。
6、选聘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7、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选聘对象后,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院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有关规定,按程序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9、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工作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参加笔试时务必带齐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和经学校(单位)审核的《湖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未带齐全的,不得进入笔试考场。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湖北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7-87232281、87232518
湖北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87710491
市(州)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2401072;黄石市:0714-6368905;
襄阳市:0710-3518144;宜昌市:0717-6252482;
十堰市:0719-8652545;荆州市:0716-8467619;
鄂州市:0711-3830577;荆门市:0724-2378312;
黄冈市:0713-8667822;孝感市:0712-2280627;
咸宁市:0715-8126242;随州市:0722-3593078;
恩施州,0718-8243527;仙桃市:0728-3491215;
潜江市:0728-6292006;天门市:0728-5236359;
神农架林区:0719-3333481。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