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遇进入递补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如遇笔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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