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同时,还要再次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2016年、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条件。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拟录用人员工作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张榜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公示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待报考人员在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录用的乡镇(街道)机关,并按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考人员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各区县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录用人员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本次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及后续环节相应资格的,不得参加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三、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对有关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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