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2020年8月中旬)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体检费自理。
6.考察(2020年8月中旬)
教育局会同各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示与聘用
签约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区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到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报到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4.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区教育局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7.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目录》(附件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望花区教育局所有。
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6885193(区教育局人事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85230(区教育局纪检部门)
024-5688805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m.sdsgwy.com
》2020年辽宁抚顺市望花区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 附件3 | |||||||||||||||||
| 抚顺市望花区教育局2020年赴辽宁师范大学 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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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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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入党时间 |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有无传染病或精神病史 | |||||||||||||||
| 教师资格及证书号码 | |||||||||||||||||
| 生源地(高考报名地) | 户口所在地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成员主要情况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
| 个人 上学简历(从高中起) |
奖惩情况 | ||||||||||||||||
| 诚信 承诺 |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真实准确,并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若因上述信息、材料、证件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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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考生认真填写此表,签名部分必须手写 2、将本表扫描件与公告中其他所需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发送至xfjyr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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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