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要求约定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它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13786674251(石门一中何老师)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监组)
0736-5329249(石门县教育局监察股)m.sdsgwy.com
附件 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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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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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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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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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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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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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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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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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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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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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执(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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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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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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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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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 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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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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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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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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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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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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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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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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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应聘岗 位相关的 实践经历 或取得的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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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 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 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 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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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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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由考生现场确认,此报名表由招聘单位留存。
4.考生需准备1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上自己的名字。
5.如有其他学术成果或课题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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