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⑴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⑵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3.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人社局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
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m.sdsgwy.com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附表2 | |||||
| 炎陵县2021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 |||||
| 适用于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村(社区)干部现工作的村(社区)及职务 | 任职方式 (选任/委任) |
连续任职时间( )个月 累计任职时间(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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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 联系电话(手机) | ||||
| 工作简历 | |||||
| 乡镇 党委 初审 及推荐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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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
| 2021年 月 日 | |||||
| 县级 党委 组织 部门 资格 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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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 | |||||
| 2021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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