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72—5961615(工作时间内)
0372—5936923(工作时间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8 3828 9760m.sdsgwy.com
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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