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试讲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
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9851006,监督举报电话:(0516)69851012
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监督举报电话:(0516)80801868m.sdsgwy.com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
|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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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
| 身份证号 | 婚否 | |||||||
| 本科阶段 | 毕业 时间 | 培养方式 | ||||||
| 毕业 院校 | 所学专业 | |||||||
| 硕士研究生阶段 | 毕业 时间 | 培养方式 | ||||||
| 毕业 院校 | ||||||||
| 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 ||||||||
| 博士士研究生阶段 | 毕业 时间 | 培养方式 | ||||||
| 毕业 院校 | ||||||||
| 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 ||||||||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职务(职称) | 取得时间 |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是否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 2021年毕业生□ 按2021年毕业生报名□ 不限□ | 在方框内勾选 | ||||||
| 是否回避情况 | ||||||||
| 简历及 其它说明 (从高中起) |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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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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