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黑名单管理等):0731-83655275 83671579(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m.sdsgwy.com
浏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