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对象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出现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备案时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料,其他拟聘人员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聘用合同签订等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与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实行候聘制度。用人单位建立候聘人才信息库,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岗位原拟聘对象因自愿放弃、被淘汰及其他原因空缺,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确定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察,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程序备案后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718-3419516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22553m.sdsgwy.com
附件2
《建始县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籍贯 |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
|
学位 |
|
学历类型 |
|
|||||||||||
|
工作单位 |
|
是否在编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报考单位 |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
|
|||||||||||
|
报考岗位 |
|
岗位代码 |
|
|||||||||||
|
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 |
|
|||||||||||||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个 人 简 历 |
|
|||||||||||||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
审 核 意 见 |
|
|||||||||||||
|
备注 |
|
|||||||||||||
建始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