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复检考生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
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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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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