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查看,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
(3)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新乡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1年6月25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考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面试前,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笔试准考证、编制部门出具的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构编制文件和1年及以上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而产生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年限。http://m.sdsgwy.com/
本方案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7553036
监督电话:0373-7553035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序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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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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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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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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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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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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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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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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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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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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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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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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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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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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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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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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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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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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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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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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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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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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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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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谁用人、谁审核、 谁负责) |
用人单位审核人: 主管部门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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