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专业特点分别采取笔试、技能展示或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3倍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刘老师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湖南文理学院
2021年6月7日
湖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