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红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结果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m.sdsgwy.com
附件2:
红旗区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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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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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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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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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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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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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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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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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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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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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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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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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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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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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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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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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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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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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诚信 承诺书 |
本人已认真阅读《红旗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确认本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本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信息准确无误,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依法依规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报考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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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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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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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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