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与聘用
1.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各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原则上每个中心学校每学段录取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2人)。
2.拟遴选人员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当事教师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因故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4.办理手续。公开遴选的初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编委会同意后,由县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人事和工资关系转接等相关手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调入学校标准执行。
5.实行试用期制度。遴选教师试用期一年,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学校工作的,退回原单位。http://m.sdsgwy.com/
咨询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濉溪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61-6079977 0561-6076703
举报电话:0561-6077382 0561-6089171
本公告由濉溪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濉溪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
濉溪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