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各类各级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检
1. 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 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
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
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实施。
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m.sdsgwy.com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
一、职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三、报名、交费等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91-4650800
四、支教政策咨询电话:0991-7606327
五、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12320、0991-5190878、5190871
伊犁州:0999-8021319
塔城地区:0901-6118582
阿勒泰地区:0906-2185616
博州:0909-2270019
昌吉州:0994-2891234
乌鲁木齐市:0991-12345
吐鲁番市:0995-8612345
哈密市:0902-2232311
巴州:0996-2168400,212126401,2168403
阿克苏地区:0997-2180197
克州:0908-7625529,7625530
喀什地区:0998-2524806,2526400
和田地区:0903-2023259
克拉玛依市:0990-6220560,6221118
六、“12380”监督平台:www.xj12380.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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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表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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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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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 关 系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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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简历从初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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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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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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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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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机关(单位) 考察结论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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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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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毕业院校意见栏如下填写:1.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2.档案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学校填写意见;3.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部门保管的,由本人住所地或暂住地社区填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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