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测评(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直接进入能力测评(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讲课用时15分钟。
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d.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体检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
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本次引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http://m.sdsgwy.com/
监督举报电话:
0353-6163035(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353-6062542(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咨询电话:0353-6166001(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网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按照阳泉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1年8月2日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我报考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岗位,我已仔细阅读《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此次引才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本人报名信息、各种资料、材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不恶意举报。
四、不传播、不编造虚假信息,不故意浪费考试资源。
五、保证符合招考简章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六、在进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不无故放弃资格。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提前向引才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考察的,须在公示前书面提出放弃申请。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接受有关处理。
考 生:
2021年 月 日
平定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