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五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高低、讲课成绩的高低、特长展示成绩的高低。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各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空缺时,按全县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对所有拟使用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资格。资格复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使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和“垣曲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与待遇
1、人员使用办法
对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垣曲县教育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2、岗位安排
按照报名岗位进行安排,对递补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工资(“1”系基本工资,“0.2”系奖励性绩效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单位统筹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录用人员的管理
严格按照《垣曲县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录用人员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后,统一在县内各幼儿园安置。幼儿园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门和劳务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
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和面试地点,报名和面试备考时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直接劝离。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http://m.sdsgwy.com/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6023671
垣曲县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代章)
2021年8月3日
垣曲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