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需要,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学历高的;②烈士子女;③独生子女;④农村计生二女户。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市、区)级综治以及诚信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凡经聘用者,最低服务期限两年,需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标准执行。
(二)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其他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若岗位招录人数不足,从未聘用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招录。
(四)2021年下半年全区如需另招聘编外人员从此次未聘用人员中择优聘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政府网(http://www.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http://m.sdsgwy.com/
(六)招聘工作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976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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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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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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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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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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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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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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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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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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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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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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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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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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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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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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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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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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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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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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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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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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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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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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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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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学习、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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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
本人提供的证书和个人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愿被取消招聘资格。
签名(右手拇指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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