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应聘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层次的高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办法,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1739(旗卫健委)
0479—2521088(旗人社局)m.sdsgwy.com
监督电话:0479—2522500
| 附件2 | ||||||
| 苏尼特左旗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 ||||||
|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 健康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 | 高考入学前户籍 | 毕业时间 |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非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是否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 | 专业技术职务 | ||||
| 是否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 | 项目人员类别及服务地(旗县市区) | 服务(服役)期满时间 | ||||
| 是否为应届(2021年度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档案存放单位 |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学习经历(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 ||||||
| 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待业),标注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 ||||||
| 报名人 郑重承诺 |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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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旗卫健委: |
旗人社局: | 旗教育局: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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