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的或拟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道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8月29日止。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
(五)“2021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1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1年的全日制学习人员;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
(七)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九)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中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录模块查询;http://m.sdsgwy.com/
(十)本区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十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十三)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十四)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76465、0575-88611201;
(十五)纪检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绍兴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