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评方式。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由引进单位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测评:
1.测评。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工作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评。
2.专业测评加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工作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首先,由引进单位成立专业测评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评。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第二,引进职位参加专业测评人员均未能通过用人单位专业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暂停引进;第三,用人单位测评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条件,专业测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第四,专业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结果,原则上按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第五,专业测评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题目、内容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测评方式、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通过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的需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另行组织体检。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4.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须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及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引进的硕士、博士,薪酬除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待遇外,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补助费 10 万元(在 5 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逐年按 1 万元、1.5 万元、2 万元、2.5 万元、3 万元发放)。每月给予人才补贴 1000 元,按年度发放。安排免费居住(无产权)50—60 平方米人才公寓,服务满 5 年后还继续在独山工作且在独山县境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 30 万元(往后分 5 年逐年按 4 万、5 万、6 万、7 万、8万补助)。
2.引进的硕士: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 元。按年度发放。安排免费居住(无产权)50—60 平方米人才公寓,服务满 5 年后还继续在独山工作且在独山县境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 15 万元(往后分 5 年逐年按 1 万、2 万、3 万、4 万、5 万补助)。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人才引进报名时间、资格审查通知、测评(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公告、考察公告、拟聘用公示等有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公布的相关人才引进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854—3221160 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 附件2: | |||||||||
| 独山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本 人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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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工作 时间 |
生源地 | |||||||
| 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 ||||||||
| 专业技术职务、 类别及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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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或擅长 的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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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学位 | 本科层次 | 学位 | 毕业院校 | ||||||
| 毕业 时间 |
专业名称 | ||||||||
| 研究生层次 | 学位 | 毕业院校 | |||||||
| 毕业 时间 |
专业名称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本人身份 | 应届生( )公司职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其他机构( )待业( ) | ||||||||
| 拟报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及名称 | ||||||||
| 本人联系电话 | 1、 | 2、 | |||||||
| 电子邮箱 | |||||||||
| 通信(联系)地址 | |||||||||
| 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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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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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开展情况、业务实绩等说明 | |||||||||
| 其他备注说明 | |||||||||
| 诚 信 承 诺 |
本人郑重承诺:上述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证件等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将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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