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无体检结论者,不予聘用。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各用人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减1个排名位次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若因总成绩为并列名次而超出该岗位招聘人数,则再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低确定顺序。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作纪律
(一)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中作弊的,取消考试、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纪检处
电话:0871-65187457
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一)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二)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网址:www.ynctv.cn http://m.sdsgwy.com/
(三)咨询电话:0871-65185992;联系人:张老师
(四)监督电话:0871-65187457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9月7日
云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