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网络接收: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东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材料审核。
2.获取收件编号和凭证
报名成功后,从网上获取收件编号和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现场审核人员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申请人在2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教师资格证许可申请通知书》。
(2)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证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认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认定。
(2)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认定。
(三)办理进度查询: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
(四)获取证书
1.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2.证书类型: 《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行办法》(教师厅〔2011〕3号)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五)流程图(附件1)
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事项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行政相对人对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教育局电话: 0546-8332326
市编办监督电话:0546-8382099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8381590
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546-8383110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7760755
电子邮箱: jyjrenshike@163.com
信箱: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邮编:257091
5.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
(2)申请人对不予认定决定不服的。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山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31-86417268。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东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7号,联系电话:0546-8338229。
3.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东营区人民法院,预约立案电话:0546-8265078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邮政编码:257091
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