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招聘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中11个考核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2)均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高层次人才及以上资格条件,因此,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学校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考核招聘的相关工作。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教师岗位考核采用试讲和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考核。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采取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应聘岗位人数未形成竞争,仅有一人报考,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考核小组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四)成绩公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考核成绩50%,答辩(含技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50%;辅导员岗位案例分析成绩占考核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占考核成绩60%,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上报海南省教育厅。获批后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http://m.sdsgwy.com/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娟、赵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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