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运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司老师
咨询电话:0359-2090084
监督(举报)电话:0359-2090328m.sdsgw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2:
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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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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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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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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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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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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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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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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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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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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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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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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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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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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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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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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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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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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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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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从高中填起) |
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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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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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信息,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内容和本人签名须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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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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