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政策,21天内入境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和目前尚处于医学观察期(包括日常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加;
2.应聘人员应聘前14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应聘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
3.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检测等工作,全程佩戴好口罩;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没有规培证书或规培证明的考生在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三)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 http://m.sdsgwy.com/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275215、0575-83275278(嵊州市卫健局人事科)。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2
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
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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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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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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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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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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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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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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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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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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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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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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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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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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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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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序号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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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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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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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 |
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
承诺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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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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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逐项填写。
2.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按“岗位表”填写。
3.应如实填写,发现有不实或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聘用资格。
嵊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