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03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试讲)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试讲)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试讲;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润州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试讲)由招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设区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润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润州区委组织部、润州区政府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润州区委组织部、润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http://m.sdsgwy.com/
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1988369,85232600,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12388。
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苏康码”为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考试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拔打镇江地区 “0511+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各考点入口将进行核酸检测报告查验,考生应予配合。经查验无本人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显示的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情况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江苏省、镇江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2022年3月10 日
附件
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镇江市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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