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部门或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黔南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招聘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在罗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纪律监督和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罗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http://m.sdsgwy.com/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854-7621132(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4-8234166(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贵州省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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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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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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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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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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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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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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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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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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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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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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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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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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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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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具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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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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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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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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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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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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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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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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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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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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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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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该岗位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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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役大学生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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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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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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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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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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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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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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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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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单 位 意 见 |
提供单位证明或单位意见 2022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单位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 单位 复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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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罗甸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