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路口公共卫生大4楼605室)。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本次提前招聘的单位经费形式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纳入事业报备员额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其他告知事项
(一)人才政策待遇。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的毕业生和2022届毕业的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的毕业生)等可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附件3)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人员(继续深造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除外)、已与苍南县各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在本次提前招聘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5)。
(五)本次提前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
0577-59900935(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68881517(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4日
浙江温州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
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
岗位代码:
苍南人事考试网
